槟城两名教师因以藤鞭处罚学生而面对刑事控状,案件尚待法院审理。新闻一出,社会议论纷纷:今天的老师,到底还敢不敢管学生?
我不是鼓吹“老师手拿藤鞭,学生见鞭就怕”的旧式教育。孩子需要尊严,教师也必须依法管教,任何超越界限、造成伤害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调查与制止。
可是,另一个现实同样值得我们正视。
几十年前,老师一句“站起来!”、“放学留下来!”已经足以令调皮学生心惊胆跳。老师责罚学生,家长多数还会说一句:“孩子不听话,就让老师好好教。”如今情况却大不相同。老师稍微严厉一点,可能面对投诉;碰到身体处罚,更可能面对警方、教育局甚至法庭。
于是,一些老师开始学会了四个字:明哲保身。
学生犯错,不敢碰;学生顶嘴,不敢骂;学生捣蛋,只好记录;严重违纪,转交训导处;再严重一点,通知家长。
老师不是没有爱心,而是担心一句话、一巴掌、一记藤鞭,最后变成自己的官司。
问题是,当“不能打”慢慢变成“不能骂、不能管、不能碰”,教育是否也会从“教书育人”逐渐变成“只求自己平安下班”?
这才是社会应该思考的核心。
教育当然不能靠体罚维持,更不能把“打孩子”当成教育能力的象征。但如果社会只要求老师保护学生,却没有同时赋予教师合理、明确、有保障的管教权,最后受影响的恐怕不只是老师,而是整个教育生态。
孩子犯错,需要保护;老师犯错,需要依法处理;可是孩子犯错时,也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教育不是纵容,更不是讨好。
今天我们保护孩子免受不当体罚,是文明进步;但如果保护孩子最后变成孩子不能被纠正、不能被约束、不能承担责任,那就不是教育进步,而可能是另一种失败。
真正健康的学校,应该让学生知道:老师不能随便打我,但老师有权管我;父母可以保护我,但不能包庇我的错误。
老师也应该知道:依法管教,我有保障;越过红线,我须负责。
如此,教师才不必“为谁辛苦为谁忙”之后,只剩下四个字——明哲保身。
如果连教育孩子的人都害怕教育孩子,那么我们究竟是在保护下一代,还是正在把“管教”两个字,从学校里慢慢赶出去?
社会若只剩下“投诉权”,却失去了“责任教育”,最后受伤的,恐怕还是我们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