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

瓶奸



昨天国内一宗让民众深感错愕的法庭案件,竟然是某州感化院4名马来少女被扣押带上庭,被控在房内狎玩感化院16岁少女私处,以腋下除臭剂瓶子塞入受害者阴道,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377CA條文。

据电视新闻媒体的视频报道,4名女被告以头巾遮脸被押出法庭,看到家人后哭红双眼,并趁着开庭前与家人竊竊私语。

你我纳闷这4名年龄1718岁的少女嫌犯怎么选择在众人面前流泪哭泣,是懊悔所作所为,还是在家人面前扮可怜博同情?

如此惊人的性侵霸凌恐怖事件,发生在女子感化院被揭发曝光,看来只是冰山一角,国内各地的少年感化院是否暗藏性虐的黑幕,的确是当局及人道机构所关心的内幕。

实际上,既然说到明地点是叛逆青少年的感化院,这些心术不正的少年男女遭关在里面调教劳改,肯定曾犯下不可原谅的过错,而一群坏孩子集居一个屋檐下,请猜猜在舍监或执法员无法顾及的环境下,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昏暗情况,不知曾发生过多少不幸的弱小惨遭不人道的欺凌和羞辱,而不敢向当局哼一声,逆来顺受自求多福!

新时代青少年受到网络便利公开式的引诱对性充满好奇和憧憬,对所见所闻跃跃欲试,这宗感化院性侵过程似乎嫌犯看过性虐片段想要证明什么,才搞出了令人不欲观之言之的恶行,强行把大大颗的瓶子插入受害者的阴道,让她痛不欲生却无力反抗。

不久前国会提呈《2017年刑事法典修正案》一读,清楚阐明,「指姦」及「舌姦」都会在《刑事法典》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坐牢30年及挨鞭!

原来,国会因2015年有一名马来老翁「指姦」15岁未成年少女造成她怀孕,法庭却称「指姦」不属於性侵而判被告无罪,理由是手指插入不构成强奸。引起全国哗然后,政府正式修补法律漏洞,避免更多受害者无从获得伸张正义,把色魔绳之以法。

而这趟出现的瓶子插下体的暴行,就有网民喻为“瓶奸”,也就是以外来物体构成性侵强奸的手段,让人错愕的,干案色魔居然是一批年龄相近的同性少女,且看法庭将如何审理并判处少女色魔的恶行,为受害少女讨回公道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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