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杏坛又见大新闻,这回是北马区一名华小学生的女家长被控于某日下午到学校内掌掴一名女教师,触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经过2年多审讯罪成,被严判坐牢半年及罚款2000令吉,不准保释,刑期即时执行。
媒体大事追踪报道这宗法庭案件,指称被告在日昨开庭宣判时,竟然故意迟了半句钟才到法庭听审而遭推使责备,却辩称店里太忙迟到,似乎对有关案件漠不关心,难怪引起严判的后果!
根据案情,被告因接获儿子投诉遭学校里的印籍国英语教师拧打而盛怒,赶至学校兴师问罪,在学校建筑物的楼梯处与该名女教师碰面时,不由分说就在儿子面前动手掌掴老师,因此遭告上庭,为自己的鲁莽及青白不分行为付出代价。
你我好奇的怀疑,该名家长蛮以为动粗掌掴老师并非什么大事,事件发生后虽然校方及原告给予机会道歉和解,可惜却不为所动,或者她认为纵然错在己方,大不了被法庭判处罚款了事,却万万想不到自己嚣张和傲慢加剧了遭到严判的结局,锒铛入狱180天外加罚款2千大元!
看来,法庭的判决带出了一个讯息,身为家长却没有给子女扮演好榜样,以粗暴失礼的泼妇形象在公众场合的学校内动手掴打教师,实为不道德且缺乏教养的举措,期望严惩处分让被告面壁思过,并成为公众借镜和警惕作用。
说实在的,被告不假思索到学校为遭老师处罚的儿子出头,还来不及向校方了解来龙去脉,就迫不及待当着儿子及众人面前掌掴老师,不但做出错误的示范,也让有关的教师尊严尽失,孰可忍不可忍?
虽然我们因法庭的严判而同情被告必须坐牢半年的处境,然而却不忿她的嚣张态度而暗自拍手,也认为际此杏坛压力重重,社会民众对教师的尊敬越发低落的当儿,法庭为受害教师伸张正义,让饱受职场环境压迫的教师群挽回信心,的确是校园轰动的大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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