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希盟时代喊着要制定国会反跳槽法案,到希盟垮台后转手几次联邦政权,还在不停喊话却只听楼梯响,拖拖拉拉没有获得落实,据说原来许多部长都是政治青蛙的化身,因跳槽才跳出官位和权势,怎可让你们顺摊自绝政途好康头?
这回在大选号角吹起之际,总算传来傻B政府的法律部长于日昨提呈国会,明确说明跳槽的定义及丧失议员资格的条件,不过却被认为并非完美制止政治青蛙的最佳决定。
媒体大事报道跳槽法的内容,议员中选后两种情况将导致议席自动悬空:一名政客以政党旗帜中选后放弃或宣布退出该政党者,以及用独立人士身份中选后才决定加入政党,那么中选变为无效;反观议员若因故遭政党开除后加入他党或成立新党,他的议员资格则不受影响,不会悬空议席。
许多民众看了此经过媒体翻译后的反跳槽法的基本含义,都感觉如吃鸡肋般认为制止政治青蛙的跳槽法,似乎还留着一条尾巴方便有势力的政客翻云覆雨,继续为自己寻觅出路而走漏洞,因为其中所谓的遭开除而加入他党不算是跳槽,不必悬空议席,政党叛徒大可大摇大摆继续换衣进出国会,甚至可以跳进执政阵营享尽风骚和荣禄。
你我怀疑此条例是否特别为阿兹敏或韩沙等人量身而设的康头,毕竟这两名来自公正党和巫统的青蛙,在希盟垮台后还能够以国盟政府的官职呼风唤雨,功劳全归当初跳槽跳对了方向。
实际上,前此各政党候选人在获提名前,都需签好未填日期的宣誓书,一旦中选退党或被开除,必须高额赔偿及辞职还政于民,然而多年来这一纸协议原来是被视为没有法律根据的废纸,即使被告上法庭,最终判决也是徒然。
而这所谓制定的反跳槽法,明文规定中选后脱离政党加入他党必须还政于民,那些反骨叛徒故意犯规逼使党采取行动开除他,然后才加入准备大手笔收买他过档的政党,不会因此而丢失议员资格,你说政治青蛙不是同样可以大大声咯咯叫个不停咩?!
看来,国会劳师动众提呈反跳槽法,只不过做些表面功夫以化解民间压力,并没有真正意图杜绝政治青蛙继续活跃在大马政坛喔。
呵呵,你要想蝉过别枝飞黄腾达,不妨故意和你的政党作对大唱反调,以便促使纪律委员会操刀将你开除,然后才兴高采烈地加入等你去拾榴莲的政党,摇身为另一条好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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