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

悲欢离合人间戏



社会上怨偶何其多,日昨各大报章大幅报道的一则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拉拉扯扯多年后再闹上布城上诉庭,竟然让向来庄严的法庭充斥着泪水,上演连法官看了也心酸的悲情。

话说一对离婚夫妇为了争夺11岁女儿的抚养权,在伦敦一间餐馆任职经理的为人母者从英国老远回来,准备将原本和父亲同住的女儿带走,可是在布城上诉庭虽然获得三司裁决抚养权利,可惜却无法争取得到女儿的欢心,在庭上拒绝跟随母亲生活。

现场法官破天荒表现慈祥地规劝女孩:父亲爱她,母亲也同样爱她,而且还特地从英国回来看她接她回去。

然而,泪流满脸的女孩对此非但无动于衷,还非常抗拒地说:『妈妈照顾我9个月,但爸爸照顾我10年。』

女孩更情绪激动的不让母亲接近她,数次对母亲高喊:『不要碰我!』显然伤透了妈妈的心......

如此誓如水火的母女情,纵然胜利夺取了女儿的抚养权,往后的相处将会是怎样的情况,倒真让多事的你我大表关心。

成年人的感情纠纷导致离异收场,最无辜的就是双方的儿女。

这名为人母亲者离婚后一走了之,留下嗷嗷待哺的女儿,10年后回来争得抚养权,可惜却面对如斯心碎的待遇,是否自寻的烦恼?

时代进步导致婚姻大事近乎儿戏,离离合合好像已是社会极普遍的行为,可是,却无法避免牵涉无辜的儿女,让那小小的心灵受到极度的伤害。

其实,一对共枕的夫妻一旦感情破裂形同敌国,最悲惨的就是身边的儿女,谁对谁错对他们而言并不重要,可是要他们选择跟谁才是最痛苦的抉择。

更甚的,往往年幼子女都由母亲取得抚养权,那么,从小即需任由女方摆布与父亲见面的机会,还需承受长期性的人格下毒中伤的祸害,着实是一生无辜的受罪。

这齣法庭悲情插曲却刚好相反,由男方抚养的女儿对亲生母亲的不友善,是否是受到成人的指使,或者是常年累月的积怨,看来只有小女孩自己能够回答。

一句话,成年人的感情恩怨,何苦连累幼小无辜的心灵?

3 条评论:

安东尼 说...

校长,
对了,你快点写关于明福事件。
泰国著名法医说她肯定明福非自杀。你看如何?
但是反贪污局的律师说这位法医没有跳楼的经验,如何判断明福有没有自杀的可能。
您的评论最中肯,发表你的意见吧?
别人的孩子给谁养,我们最好不要知道。

匿名 说...

鸟兄,有很大的感触吧!往事只能回味,谨记住自己的Y基因还留在这世上,夫复何求呢?

skylark 说...

老安,当今热爆的法庭盛事吸引国人的金睛火眼,庭内司法界才俊及证要都演出精彩的角色,令伯对法律一知半解无从插嘴,不过,由于剧情精彩,随手抓个有关联的课题凑热闹,说说庭内对专业资格的疑团,算是满足你老安再三催促下笔发表鸟论啦.....

至于楼上的无名老兄那弦外之音,令伯左思右想找不到什么灵感,什么X和Y,什么世间上,或者都是前世的故事,还是大胆去找人看三世书揭开疑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