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大专法令违宪!

国阵政府这回真大镬。

70年代初中央政府为了要阻止大专生涉及政治活动及支持政党,制订的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因国民大学四名学生去年被指参与乌雪补选遭警方逮捕后面对纪律行动,较后这批学生入禀高庭挑战大学校方的决定,高庭法官宣判在上述条文下,校方可以对大专生采取纪律行动。

4名国大政治系最后一年学生分别是希尔曼(Muhammad Hilman Idham)、依斯迈(Muhammad Ismail Aminuddin)、阿兹林(Azlin Shafina Mohamad Adzha),以及温京才。

当时他们在入禀书中指出,联邦宪法第10(1)(1)条款阐明所有21岁以上的大马公民享有投票权利,因此认为该项大专法令已抵触了宪法。

然而,不服气的这四名该校政治科学系学生,把案件提呈给上诉庭检讨后,日昨上诉庭三司二票对一票,推翻了高庭的判决,被媒体大事报道为历史性的裁决:1971年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违反联邦宪法和言论自由!

可以肯定的,这四名大专生经此被形容为真理不畏强权的胜利,引发了国内大专校园的欢呼声,甚至成为学生群众的偶像人物,因为这起风波而声名大噪,被冠以“国大四杰”来表扬他们的勇敢。

大专法令一直都成为民众及学术界挂在嘴里的诟病,原因是这些思想已随着年龄增长而日趋成熟的青年学生,感受到当政者通过校方严密监控学生的思想,钳制言论自由,迫使这群充满理想和抱负的年轻人守候在校园的象牙塔里面,对当权者的言论唯唯诺诺,照单全收。

70年代学潮时,时任教育部长的老马强硬行使并修改大专法,解散不听话的学生团体,确保学生代表理事会在校园没有实权。

不过,随着时代不同全球化民主风气盛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各大学学生会的选举,也变得很有看头,持反对意见的学生敢敢冲将出来参与竞选,而且还把一些原本亲校方的学生会领袖人物击败,被媒体形容为校园组织变天的故事。

不必问阿贵,经过重重压迫的能耐,学生群体的斗争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那你认为这国大四杰往后的政治动向,会是亲国阵还是亲民联?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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